商标法令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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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商标法令(新)
马来西亚最近已制定了《2019年商标法令》(第815法令)。新的法令将完全废除旧的1975年法令。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已于2019年12月27日宣布执行该新法令。
随着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新法令与法规中有几项值得注意的更改:
1) 修订新申请事项与程序有关的官方费用。
2) 加入《马德里协议》。马来西亚于2019年12月27日有效加入了《马德里协议》。涵盖国际商标注册的马德里体系里共有122个签约成员国。该新法令允许以商标代理人通过MyIPO对商标进行国际注册的可能性。
3) 扩展非常规商标注册。该新法令允许注册非传统商标,例如声音、气味、全像图、定位、形状与包装、动作以及颜色。
4) 多类申请,即合并申请或注册。单一商标注册可以分为两个或多个申请,或合并成一个申请或注册。
5) 系列标记。一次申请仅允许最多六(6)个系列的商标。
6) 答辩注册官对商标注册的异议。该新法令规定,每位申请人都只有一次通过提交书面陈述或请求注册官进行单方听证的机会来答辩审或异议的机会。如果该商标注册的书面陈述或听证不成功,并且在接获注册官的最终驳回通知书后,申请人将案子诉诸高等法院。
7) 对刑事犯罪的重罚。根据该新法令,假冒注册商标会导致刑事与民事诉讼。该新法令还规定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及消费者有重大的责任谨慎销售其产品。对于交易者而言,在允许他们在大型超市、零售连锁店、在线商店平台上展示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之前注册自己的商标,是非常重要的。
诸如反伪造法、错误使用注册商标有关的罪行以及许多其他之类的刑事犯罪,可能会导致严厉的处罚。
8) 伪造商标。制作一个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标志,通过更改、添加、抹杀等手段意图欺骗或伪造真正的注册商标,根据2019年新法令的第99条,任何伪造注册商标的人均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9) 误导地使用注册商标。应用他人注册商标或可能被误认为该它人商标的标志。关于货物,该货物不是注册所有人的正品。根据第100条的规定,对每项带有误导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处以公司罚款1万5千令吉,对个人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在服务行业方面,以错误地使用注册商标的服务,对公司处以罚款10万令吉,对个人处以罚款7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
10) 如果您的商标仍处于待审阶段(未注册),请不要显示标记或字母“已注册”或“®”。否则一经定罪,您将面临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的风险。我们始终建议在商标注册之前加上字母“™”。